节能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地复核
发布时间:2012.06.21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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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地复核】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是指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委托方报送其主管部门审查,同级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授权单位对评估结果进行的验证和确认.为保证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质盆,应对报告书实行多级复核,即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项目复核人均应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复核并在报告书上签字。
项目负责人应着重从自身基本职责和操作实务的角度复核评估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上级关于资产评估报告结构的规定,从总体结构上复核评估报告的正文内容是否完整,应列人报告的各项内容是否都已分别叙述清楚,有没有错瀚,附件有无短缺;并改正报告中文字上的差错等。
(2)通过复核评枯报告,回顾本项目开展评估的全过程,审视整体评估工作是否客观、公正、科学,是否全部符合关于资产评估操作程序的规定,如果发现有疏忽不妥之处,要及时弥补。
(3)重点复核评估结果,对报告所列各类资产和负债以及总资产、净资产的评估依据、评估价值认真进行复核,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性。
项目负贵人对评估报告的复核甚为重要。有关国家评估准则中规定:项目复核人应承当与项目负责人相同的责任。项目复核人复核评估报告的具体
要求如下:
(1)项目复核人要在项目负责人初步复核的基础上,对已初步修正的评9古报告书再次就以上复核内容进行复核。
(2)对评估报告的复核,要结合审核评估说明,保持二者的一致性,防止初步审核后再出现错漏之处。
(3)项目负责人审核的关键之点也是评估结果.耍从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出发,着重审核报告所列各项数据.特别是评估结果,即报告最后向委托方报告的本项目的评枯价值.在审核中,必要时应着重对报告所列各项数据重新审核、计算,以求万无一失。
法定代表人要对评估报告进行最后的把关,应在项目负责人、项目复核人审核的基础上,着重从政策上、原则上、业务规程执行和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上把关。主要要求如下:
(1)复核报告是否符合合法性原则:①委托方的委托依据、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否充分、可靠;②本所开展评估的全过程是否符合上级规定的资产评
估操作规范要求;③评估结果的获得是否符合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精神;④本评估报告是否体现了本所在该项目评估中格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执业的形象。
(2)高度重视涉及本项目评估的实质性内容的复核.包括进一步复核报告所表述的评估目的是否清晰;评估范围和对象是否确切,评估过程和步骤是
否合乎要求;评估原则和评估依据是否正确;评估m准日的选择是否可行;特别是评枯结果是否切合实际,有无不妥当或考虑不周的地方;对报告所列各类资产和负债以及总资产、净资产的评估价值是否科学、正确;委托方是否接受,资产的增值或减值是否合理等。
(3)对评估报告从总体机构等方面做最后的复核。【节能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地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