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
在皖江示范区十市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已报省政府审批。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安徽省开发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为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请你们结合实际,尽快提供本地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及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规划的范围包括全省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含筹建),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到2015年,重大事项可展望到2020年。规划将回顾开发区“十一五”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十二五”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开发园区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据。
二、请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黄山八市先行编制本市开发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参考附件1),收集本市域内开发园区2010年数据(附件2)和2015年发展目标(附件3),于1月底前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随发电子邮件至W2602773@126.com)。请合肥、滁州、巢湖、芜湖、马鞍山、安庆、池州、铜陵、宣城九市补充本市开发区“十一五”回顾和支撑体系建设内容,收集本市域内开发园区2010年数据,于1月底前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随发电子邮件)。
三、各市在规划起草过程中,要加强部门合作,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我委将会同省科技、商务等部门到有关市进行调研,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明确一名联络员,于1月1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
联系人:杜昌秀(0551-2602773)、张峰(0551-2636939)
附件:1.开发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基本框架
2.各开发园区发展现状表
3.各开发园区发展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