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8 来源:安徽利皖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皖经信节能函〔2011〕433号
各市、县墙改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据省财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预算安排,现就做好2011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产类项目
1、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应有利于行业调整优化升级,产品和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有关规定;项目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对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产品具有节地、节能、利废、环保的特征,且项目所在地有稳定的原料资源;符合国家的土地和环保要求。
2、投资规模要求。混凝土砌块(含多孔砖)项目1000万元以上;石膏空心砌块项目1000万元以上;非烧结砖项目1500万元以上;非粘土烧结制品项目2000万元以上;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项目2500万元以上;轻质墙板项目500万元以上。
3、建设时间。项目2010年开工建设, 2011年竣工。
(二)技术研发类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主要围绕新型墙材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以及产品标准、标准图集和施工规范的编制。研发项目应有助于我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应用类项目
1、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使用的墙体材料应是通过省级确认的节能型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项目单体建筑必须大于2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大于5万平方米(不包括前期已竣工工程);在立项前办理完成工程审批手续,相关开发单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和可靠的资金来源;项目2011年开工建设, 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
2、新农村建设示范类项目
申请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应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建设规划且自筹资金确保能全额到位; 使用的墙体材料应是通过省级确认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有不低于50户改造规模且配套设施齐全;项目2011年开工建设,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1)
2、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科研项目申报表(附件2)
3、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3)
4、安徽省新农村建设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4)
5、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申报简表(附件5)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县(市)墙改办、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各市、县墙改办初审后,由各市、县墙改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部门审核筛选,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省财政厅和省墙改办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中央、省属企业项目由企业直接申报)。附件可在安徽墙改网(
WWW.ahqgw.com)下载。
2、各市本级上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各县上报项目数不超过1个。
3、同一企业(单位)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当年只能申报其中一个企业的项目;当年已申报各类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或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本年度以前已获得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未竣工、或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申报。
联系人:省墙改办张军,电话:0551-2835822;省财政厅企业处关勇,电话:0551-5100458。
附件:1、项目申报承诺表
2、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科研项目申报表
3、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表
4、安徽省新农村建设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表
5、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申报简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