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为做好2011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供业〔2008〕21号)和《安徽省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402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1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
(二)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持续经营一年以上;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3、会计独立核算,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供销合作社或所属全资单位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
二、支持重点
2011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一)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农药化肥、农机农具、农机用油、种子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等)经营企业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批发交易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包括对现有农资生产流通设施和经营网点进行改造与整合,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农资连锁配送网络。
(二)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批发交易市场以及冷链物流系统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包括改造农副产品配送中心、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以及冷链物流系统的经营服务设施,提升农副产品配送中心的信息交换、储存保管、分拣配货、货物集散功能,依托农副产品基地,以现代物流配送为手段,构建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和终端卖场一条龙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企业实施“农超对接”。
(三)日用消费品(包括家电电子、烟花爆竹、中医药材、生活办公用品等)经营企业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包括升级改造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具有配送功能的中心店,改造、新建乡镇连锁店和扩大加盟店,发挥骨干连锁经营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城乡结合、上下贯通的县、乡、村三级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四)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企业网络新建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升级和改造烟花爆竹仓储配送中心;在城、乡、村开展特许连锁经营,建设安全、规范的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网点;发挥骨干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完善城乡结合、上下贯通的县、乡、村三级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形成“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安全化”的网络发展模式。
(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点、分拣加工中心和集散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包括绿色标准化回收网点建设、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建设、综合利用加工基地建设等。
(六)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和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农化服务体系、农资和农副产品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三、申报材料
1、《2011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企业法人确认,加盖企业公章,并经县、市供销社和所属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2、《2011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扶持项目责任书》(见附件2)。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最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基础薄弱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另需说明薄弱县域基本情况、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地方政府给予该项目的土地、资金、税收等扶持政策情况)。
4、工商部门出具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原件)。
5、申报单位相关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201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加盖公章)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相关合同、贷款证明和投资相关凭证等)。
6、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并取消该企业今后项目申报资格。
7、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材料需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所属县、市供销社和所属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筛选,提出本地区拟推荐的项目名单,连同《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供销社、省财政厅。
省供销社投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供销社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项目数量
请于2011年6月20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省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业务处)、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项目数量,原则规定,含1-2个县(区)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含3-5个县(区)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个;含7个以上县(区)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7个。对超过规定申报数量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对2011年经专家评审通过上报全国总社未获扶持的项目不需再次申报,可直接进入此次专家评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新网工程”建设工作首次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和《安徽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供销社作为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等单位配合,成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了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各地要高度重视“新网工程”财政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与落实省政府“新网工程”建设任务相结合,与各地“新网工程”建设规划目标相结合,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认真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的项目申报任务。
(二)强化项目责任管理。各地要按照“夯实基础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控”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管理三级责任制。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督,认真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要及时向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省财政厅(经建处)反映。
(三)项目推荐风险提示。各地要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前期调研和研究工作,全面掌握地区“新网工程”发展的总体情况,结合实际,严格项目申报条件,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履行项目监管职责,控制项目申报数量,切实把有条件、有发展前景、有示范带动、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推荐上来,有效促进各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省供销社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另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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