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7 来源:安徽利皖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函〔2011〕342号)要求,享受2010年度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的开发区要对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我委和省财政厅安排开发区贴息资金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这项资金总规模能否扩大的重要因素之一。 请你们按照财预函〔2011〕34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2010年安徽省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得分表,撰写贴息资金使用自评报告,准备支持得分的材料。有关附件材料请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以上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本请于10月28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我委将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对部分开发区的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董楠 联系电话:0551—2603146 电子邮箱:nan20020096@sina.com
附件: 1、《关于下达2010年度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地区〔2010〕1179号) 2、《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函〔2011〕342号) 3、《2010年安徽省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得分表 4、自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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