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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全省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2.06.13 来源:安徽利皖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皖商建字[2012]352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汽车流通业是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全省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推进汽车流通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省汽车流通业发展较快,流通体系逐步形成,流通网络逐步完善,新型流通模式不断涌现,流通现代化步伐加快,营销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总体规模快速增长,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多渠道并存的汽车流通业良好发展格局。2011年,全省汽车销量超过22万辆,销售额超过250亿元;二手车交易量19万辆,交易额超过64亿元;报废机动车回收量2.7万多辆。但是,汽车流通领域总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有差距,依然存在营销服务网络发展不平衡、二手车流通明显滞后、售后服务满意度不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水平低、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不利于汽车流通业的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促进汽车流通业快速健康发展,是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主线,以改善市场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提高用户满意度、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转变汽车流通发展方式,引导合理布局,优化企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汽车流通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主体竞争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流通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汽车流通业在扩大消费、引导生产、改善民生、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1.扩大流通规模。“十二五”期间汽车销量持续增长。2015年汽车销售量超过5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力争达到40万辆;老旧机动车报废量超过6万辆。
  2.加强网络建设。引导汽车营销服务网点合理布局,推动农村汽车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强整合与合理布局,鼓励发展二手车置换、经销、拍卖等多种经营模式;推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加快实施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回收服务网络,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3.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汽车流通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参股、控股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一批汽车、二手车、配件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培育2-3家年销售额超50亿元的省级汽车流通企业、1家以上年交易额超过10亿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4.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现代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连锁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和增强,第三方物流、共同配送稳步发展,报废汽车拆解技术、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老旧汽车更新换代步伐加快。
  5.改善流通环境。有关汽车流通领域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行业管理方式更趋合理,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诚信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
  1.推动汽车营销网络合理布局。加强汽车流通网络布局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衔接,引导汽车流通企业整合资源,优化汽车品牌经销店集群、综合贸易服务园区、有形市场等网点结构和布局。支持在有条件的居住密集区适当发展汽车销售店、快修店等经营业态,便利居民消费;鼓励在市级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级城市有序发展汽车综合贸易服务园区或综合交易市场,健全资源、业态、消费集聚功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鼓励建设汽车流通网络服务平台,及时提供汽车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倡导流通渠道扁平化、经营模式多样化,推动建立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 
  2.加强农村汽车流通网络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地区发展的汽车经营模式,支持农村地区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引导大中型汽车流通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分支机构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延伸销售和服务网点,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推广汽车流动售后服务站,着力增强农村地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推动城乡汽车流通网络协调发展。 
  3.进一步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创新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引导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创建自主服务品牌,健全营销网络,加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用户满意度。支持汽车售后服务连锁化发展,推动社会化汽车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4.构建和谐稳定的零供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实施汽车品牌授权销售,引导汽车供应商规范与品牌经销商的交易行为,保障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收取建店保证金、强制搭售和规定库存数量等不公平交易行为,维护经销商的合法利益。支持汽车供应商与品牌经销商建立沟通机制,促进供应商和经销商共同发展。
  (二)积极培育二手车市场
  1.大力发展品牌二手车经营。支持汽车供应商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和质量认证、服务保障等品牌优势,拓展品牌二手车经营业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汽车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建设经营场地、车辆检测和整备设施完善、服务流程统一规范的区域性品牌二手车卖场,打造一批品牌二手车专营精品店,加快构建以品牌二手车经营为引领,诚信、有序、高效的二手车流通网络。 
  2.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加强规划指导,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规模化发展。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快升级改造,着力完善交易服务设施,规范交易流程和管理制度,增加交易透明度,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发挥其车辆集散、信息引导、价格发布、金融服务、消费集聚的优势和作用。规范二手车经销、经纪、鉴定评估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倡导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打击欺诈行为。
  3.创新二手车流通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等相关企业建立二手车拍卖平台,发展网上即时拍等多种形式拍卖业务,拓展企业间二手车流通渠道,推动二手车社会资源整合和规模化经营。引导企业推行二手车认证制度和质保承诺,倡导有条件的企业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车主提供二手车延期质保服务,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二手车放心消费。
  (三)促进和规范汽车配件流通
  1.发展汽车配件规模化经营。鼓励汽车配件流通行业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等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支持配件流通企业进行整合,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汽车配件流通企业和连锁品牌,引导现有汽车配件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支持配件生产、流通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拓展业务领域,降低配件流通成本。 
  2.引导配件多渠道和规范流通。积极拓展流通渠道,促进原厂汽车配件多渠道流通,推动建立高品质配件社会化流通网络,保证消费者多种选择。规范配件市场经营秩序,引导汽车配件经销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在经营场所明示配件来源、品质、价格等信息。推动汽车供应商保证已停止生产和停止销售车型配件的及时供应。 
  (四)加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发展
  1.大力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执行汽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汽车报废管理,杜绝“假转籍”、“假过户”、“假异地报废”行为或不按规定交售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流通企业的监管,防止报废汽车流向社会。认真落实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加快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进程,逐步形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良性循环。
  2.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回收拆解企业,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健全进入和退出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改造搬迁和依法新设立的回收拆解企业依托城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或基地从事报废汽车拆解活动,以利于实现基础设施共享、环保集中处理、资源规模利用。鼓励回收拆解企业完善回收网络,向县、乡镇延伸回收服务网点,完善上门收车等服务功能,为车主交售车辆提供便利。 
  3.推动回收拆解行业结构优化。鼓励现有回收拆解企业加强联合、优化重组,支持具有雄厚资金、技术和人才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与回收拆解企业合作,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与汽车生产、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积极培育起点高、具有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回收拆解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区域性破碎示范中心,加快形成专业化分工明确,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基础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发展格局。 
  4.提升回收拆解行业技术水平。督促企业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达标验收制度和标准,加快完成达标升级改造。引导回收拆解行业推行ISO9000、ISO14000认证,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社会资源,开发汽车拆解、破碎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推广机械化和精细化拆解,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着力提高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逐步实现回收拆解设施现代化、作业流程标准化、废弃物处理无害化。
  (五)提高汽车流通现代化水平
  推进流通现代化进程。提高汽车流通业连锁化发展水平,加强汽车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汽车及配件物流集聚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汽车物流共同配送网络。探索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推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汽车流通和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发展汽车租赁,引导租赁企业实现跨区域经营。积极延伸汽车流通产业服务链,支持企业发展金融、保险、装饰、置换等业务,为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六)营造良好汽车流通环境
  积极整顿汽车流通秩序,清理汽车流通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政策及规定,取消各地对二手车经销方面不合理的限制。推动二手车交易服务手续费、报废汽车收购价格的合理定价。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汽车和假冒伪劣配件、隐瞒二手车车况及以次充好、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汽车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宣传和教育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汽车流通行业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汽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创新和完善汽车流通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建立部门沟通合作机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营造良好的汽车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和管理环境,认真做好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汽车流通管理学习与培训,加强合作与交流,提升管理人员水平。加强汽车流通行业专家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吸收、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从业人员考评制度,提高行业队伍整体素质。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汽车流通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行业组织积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行业自律。支持行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服务。积极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反映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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