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当前国家鼓励开发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8 来源:安徽利皖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皖经信节能函〔2012〕629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当前国家鼓励开发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3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编报相应替代品的申请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概述、替代品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替代效果、应用状况、结论等),填报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申报表等内容,并根据申报的行业类别,报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初审。 二、各行业协会要根据《通知》要求,指导和帮助各市对本行业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三、请各市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正式申请文件、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编报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申报表、行业协会初审意见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三份)报送我委,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时宇,0551-2871870,shiyu@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