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体产〔2012〕12号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广德、宿松体育行政部门,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174号)规定,现就2012年度省级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支持项目
(一)以体育健康休闲产业为重点的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区建设项目;
(二)各地自创的体育品牌赛事(含地方体育传统品牌赛事);
(三)体育创新产业项目(包括研发健身器材新产品、体育健身服务平台、体育旅游、体育创意、体育中介服务等项目);
(四)体育行业标准化研制;
(五)体育人才培训、体育产业重大研究课题、重大体育产业研讨会等项目;
(六)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体育产业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
企事业单位,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等。
2.知识产权无争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设计或实
施方案已经有关部门论证或批准,项目已实施或具备实施条件的。
3.项目符合我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预期能产生较
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20日。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
2.申请单位的书面报告,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
项目概况、项目的经费预算(包括筹资计划和支出预算);
3.项目批准文件或规范的可行性报告(设计或实施方案);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
(四)申报程序:
1.2012年7月15日前,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及《安徽省
省级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向所在县(市、区)体育、财政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省属项目直接向省体育、财政部门申报;市属项目直接向市体育、财政部门申报)。
2.2012年7月20日前,各省辖市财政、体育行政部门提
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向省财政、体育行政部门申报;广德县、宿松县直接申报。
3.2012年8月20日前,省财政、体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
评审,确定扶持资金项目。
五、其他要求:
请各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财政行政部门协调配
合,高度重视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专人负责,按时申报;申报过程中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省体育局联系(省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 杨晨曦 0551-2886015)。
附件: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安徽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