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 |
作者:经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附件1:××市(县)2013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汇总表
2014年2月10日 附件2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劳务)及新型墙体材料 产品申报材料目录
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劳务) 2、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请表 3、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说明 4、掺渣监测报告 5、质量监测报告。其中,申请财税〔2011〕115号文件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须参照文件第九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6、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的证明。其中,申请财税〔2011〕115号文件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须参照文件第 九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7、单独核算证明 8、废渣来源证明 9、工商、税务登记证、水泥生产许可证(认定水泥产品时)复印件、新型墙体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10、其他材料(换证企业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
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1、市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的请示 2、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3、省墙改办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资质证书和生产能力的证明 4、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及应用情况介绍 5、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和质量监测报告 6、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的证明 7、单独核算证明 8、工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换证企业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
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须胶装,有封面,有目录,材料按目录顺序进行装订,不同类型材料用红色A4纸隔开(同时标明材料内容); 2、确保材料完整、真实; 3、所有材料一式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