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信委、开发区经贸局、区经促局、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市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根据《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拟于近期启动2014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请按照《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评价材料(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2012年和2013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装订成一份材料,提交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贸局、经促局),并通过安徽技术创新信息网(www.ctiah.gov.cn),登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申请注册后,从“市级系统申报类”填报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有关数据。
二、请各县区于3月10日之前,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我委。
三、我委将按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四、历年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已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安徽技术创新信息网(www.ctiah.gov.cn)登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 进入“市级系统评价类”于3月20日前填报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有关数据。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1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