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省经信系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7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皖经信规划函〔2014〕206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省直管县经信委,委直管行业协会: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质函〔2014〕52号),为组织做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立足需求。申报项目须紧密围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开展。
(二)系统协调。申报项目应针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开展,注重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
(三)突出重点。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项目申报,复审修订项目、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计划。
二、申报重点
(一)传统工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冶金、煤炭、建材、化工等。
(二)节能减排。包括节能技术、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污染物排放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
(三)现代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公共安全以及相关领域信息化支撑。
(四)其他重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及直管县经信委按地域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各直管行业协会按行业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我委遴选和送审。
(二)申报材料:《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请示》(附件1)、《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三)申报方式:此次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需提交相关纸质及电子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 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省经信委规划处(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90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处,邮编230001);
2. 电子材料一份(电子邮箱:ghczhumin@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地标申报”);
3. 请各市经信委、直管县经信委和委直管行业协会组织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质监业务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61.190.8.247/zjpt/private/login.xp,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中也有超链接),企业注册登陆并提供材料后,选择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初审单位提交初审。
(四)申报时间:请各市经信委、直管县经信委和委直管行业协会在2014年3月14日前按要求完成申报。
附件:1. 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请示(附件1)
2.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联系人:朱珉 联系电话:0551-6287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