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重金属污染耕地农业结构调整试点。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调整种植结构,采取修复、轮作、间作等措施,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降低种植强度。
二是支持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以“农民自愿、政府引导”为基本原则,将退耕范围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并加强监测考核,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三是支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调整种植模式,加强水利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严格控制超采。
四是支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并安排湿地保护奖励资金,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将支持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大力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支持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支持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使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推广高标准农膜和残膜回收等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