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市开发区、阜合产业园经贸发展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做好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贸服函〔2014〕164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领域,主要包括服务业集聚区服务平台、制造业集聚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配套资金已落实。在建项目优先,已竣工项目不得申报。
2.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及经贸发展局根据支持方向认真筛选项目,审验申报材料,并赴项目现场查看。
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及经贸发展局将拟申请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及对应电子文件于2月24日前报送我委。
附件: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下载: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