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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7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皖经信资函〔2014〕222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信〔2013〕7号),推动物联网等技术在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相关企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条件
  试点企业应具备一定的信息化基础,有稳定的信息化队伍,拥有现代化冷链基础设施,在当地应属本行业内龙头企业,具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条件。
  二、试点内容
  试点企业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充分运用二维码、RFID等物联网技术,搭建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和监控农产品在冷链各环节的关键信息,实现农产品关键信息在生产、加工、运输、分销、零售各环节的全流程保存、传递,使农产品可按个体或批次追溯。
  三、试点时间
  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为期2年。2015年5月进行试点中期评估。试点结束后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总结推广经验。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填写试点申报书(见附件1)。
  五、申报程序
  请各市经信委(经委)组织企业申报。每个市推荐1家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3月21日前报至省经信委信息资源与基础设施处。联系人:何玉好,谭昱国;联系电话:0551-62871773,62871774;E-mail:yuguotan@163.com。
  六、相关说明
  (一)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企业所在市(合肥、亳州、阜阳)的经信委(经委),继续做好每季度的试点调度以及迎接8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期评估工作。
  (二)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工作安排,我委将选择成效突出的省级试点企业择机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
  附件: 1.安徽省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申报书
      2.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产品冷链信息化应用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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