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经信委(经委)、地方税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取消免征资格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4〕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落实工作。
各地要加强免征营业税担保机构的动态监管,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如实上报省经信委、省地税局。今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请材料于8月30日前上报,同时报送本地区上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省经信委中小局,0551-62871706;
省地税局劳财税处,0551-65100736。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徽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