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皖经信规划函〔2014〕300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委直管行业协会,省质监局:
为做好2014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项目申报须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安徽省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二)行业标准的范围、标准性质等按现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提出的行业标准项目应当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申报标准计划项目时,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考虑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契合现有标准体系,对于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计划建议、已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产品及项目涉及的标准计划建议,我委将重点推荐。
二、申报范围
(一)涉及我省工业主导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的各类标准,重点包括汽车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家用电器、材料及新材料、轻工纺织、智能语音、智能终端、云计算和软件等。
(二)信息消费、两化融合等信息化相关标准。
(三)工业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
(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领域相关标准。
(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等领域急需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技术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及直管县经信委按地域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各直管行业协会按行业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省质监局下属标准研究机构在质监系统组织征集行业标准项目。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我委遴选和上报。
(二)各主管部门征集的标准项目要认真分析急迫性、创新性和国际性(即标准立项的“三性”),掌握申报标准项目在体系表中的具体位置,确保标准项目的科学性。
(三)申报材料:《行业标准项目立项请示(函)》(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
(四)申报方式: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省经信委规划处(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90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处,邮编230001);电子材料1份(电子邮箱:ghczhumin@163.com,邮件名称注明“行标申报”)。
(五)申报时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行业标准项目原则上滚动申报,每季度可申报一次,请各主管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申报。
附件:1. 行业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格式
2. 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
3.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