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根据基层实际,顺应群众呼声,调整增加基本民生保障项目。面对就业困难群体多、就业形势复杂局面,新增实施就业促进工程;考虑山区库区自然灾害频发,新增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项目;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新增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农田水利建设事关"三农"发展,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新增纳入民生工程。 一是就业促进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30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等,力求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取证人数达到60%以上。公益性岗位开发。提供5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就业。开发4000个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见习补贴。提供1.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补贴。 二是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范围。六安市金安、裕安、舒城、金寨、霍山,宣城市广德、宣州、泾县、绩溪、旌德、宁国,池州市贵池、东至、石台、青阳,安庆市桐城、潜山、太湖、宿松、岳西,黄山市屯溪、黄山、徽州、歙县、休宁、黟县、祁门,共计27个山区库区县(市、区)。保障方式。由省和市县财政出资,按每户20元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承保机构和保险金额。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承保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定损、理赔,切实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 三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原则上按人均15元左右标准筹集资金,从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力争年内覆盖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统筹地区。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的、合规的住院费用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全部计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每年30元左右,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划转筹集,计划年内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四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完成"八小水利工程"改造任务。除险加固小型水库400座;更新改造单站装机300千瓦以下小型泵站11万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1000座;改造灌溉面积1-5万亩的灌区76处;扩挖塘坝9万口;整治河沟7000条;修复和新建机电井2.5万眼;改造灌区末级渠系300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