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省科技部门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年度科技团队招引方案,面向全球公开招引科技团队,并组织专家从技术、领军人才和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对申报的科技团队进行综合评估,排出顺序,列入省科技团队备选库。省科技部门按排序情况,提出拟支持的10个左右科技团队建议名单,报经省政府审定后予以支持。
《细则》规定,对到安徽独立或与当地企业合作创办企业,转化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高新技术产品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省及设区的市从资金、股权激励等方面共同予以扶持。科技人才团队可以其携带的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资金及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入股,团队在企业所占的股份一般不低于20%,并全权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对科技人才团队所创办的企业,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省扶持资金在企业所占股份将全部奖励给团队成员;或者企业发展达到事先约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等指标的,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