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4年度农业物联网领域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3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皖经信科技函〔2014〕346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省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按照省农业物联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农业物联网标准工作,省农业物联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标准工作组决定2014年继续征集一批农业物联网领域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重点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原则,重点围绕安徽大田生产物联网试验区建设及其信息兼容共享问题,开展安徽省农业物联网标准的制订工作,申报重点范围如下:
(一)信息感知
1.传感器产品适应性规范;
2.采集终端产品适应性规范。
(二)信息服务
1.终端数据交换协议;
2.平台数据交换协议;
3.传感器数据应用服务接口规范;
4.采集终端应用服务接口规范;
5.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
6.应用服务接口规范。
(三)系统集成
1.旱地(小麦、玉米)物联网系统集成规范;
2.水田(水稻)物联网系统集成规范;
3.山地丘陵(茶叶)物联网系统集成规范;
4.设施种植物联网系统集成规范;
5.设施水产养殖物联网系统集成规范;
6.设施畜禽养殖物联网系统集成规范。
二、有关要求
(一)农业物联网标准制订要求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以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为基础,集聚信息技术、农业技术和应用管理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共同开展标准制订工作。因时间要求较紧,要求今年要能完成标准制订任务。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组织辖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申报;省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直报我委,也可以通过有关市经信委申报。
(三)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和省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征集的标准项目要从必要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做好初审工作,申报的标准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项目(见附件4)重复。
(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订立项申请请示》(见附件1)、《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表》(见附件2)、《安徽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要求报送一式三份。
(五)报送时间。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省有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委员会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徐晟,电话:18956086959;电子邮箱:xu_sheng@msn.com;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邮政编码:230001。
附件:1.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订立项申请请示格式
2.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申请表
3.安徽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4.已立项的农业物联网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