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5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皖经信装备函〔2014〕377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 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4〕197号)要求,我委将开展2014年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 年第2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3﹞375号)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本地铸造企业进行公告申报工作。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应登录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网址: http://zr.foundry.com.cn),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并向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要严格把关,负责申报企业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并将符合条件的《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一式三份连同初审报告,于7月15日前报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到现场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按《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2013年已公告的铸造企业于4月30日前在公告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并对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于5月30日前行文报送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3. 今后年度申报(年度复核)工作如不另行通知,均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联系人:刘斌、叶玉律,联系电话:0551-6287186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