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平均分配”向“竞争立项”转变。2014年“一事一议”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引入竞争机制,在项目覆盖面进行控制,原则按行政村数70%的比例进行申报,采取竞争立项和专家评审、量化评分等方式由乡镇审核确定,对群众最急需、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发展作用较大的项目优先安排,增强项目实效。
二是由“普惠制”向“普惠特惠相结合”转变。实行 “特惠制”和“普惠制”相结合的办法,既抓重点建设,又保证一定的覆盖面。从2014年开始,该县按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总额的20%比例安排特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适当缩减普惠制项目实施面,提高特惠制财政奖补资金比例,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集聚和规模效应,助力美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亮点突出的民生工程,增强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由“注重建设”向“建管养并重”转变。该县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专项资金,各乡镇根据项目管护需要,按照受益人口每人10元标准单独申报,经县综改办和民生办考察审核后予以落实,增强管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