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7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精神,国家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重点支持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政策研究、国际谈判与国际合作、能力建设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合理测算,组织好项目上报。
二、基金赠款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我国境内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工作,科研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党政机关不能申请基金赠款项目。
三、基金赠款项目申请单位应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工作基础较强,技术力量充足,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申报项目要符合赠款项目选项条件,对推动全省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重要意义。
四、赠款项目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组织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要对所推荐项目严把质量关,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项目申请书(格式电子版可登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应双面打印装订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请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文件等材料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平台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月蓉、张乐、余凤云
电 话:62603215、62601840
邮 箱:ahhzzy@163.com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请书(格式).doc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