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六安、阜阳、亳州、宿州、滁州、蚌埠、淮北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工作需要,请你们抓紧组织编报农村公路2014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补助范围: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项目。
2、补助标准:通村沥青(水泥)路25万元/公里。利辛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霍邱县、寿县、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宿松县、潜山县、望江县等12个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通村沥青(水泥)路50万元/公里,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
3、请严格按照补助范围和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安排手续完备、合规的项目。上报计划应包括文字和附表两部分(具体表式见附件)。
请于5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电子版)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平台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寅博
联系电话:0551—62602789、62602975(传真)
附件:XX市农村公路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处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