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达115亿元
发布时间:2014.05.28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副司长许科敏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许科敏就《中国电子报》记者所提出的“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的资金规模是多少?对于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哪些具体举措?”问题进行了回答。许科敏指出,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的规模是1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服务体系、融资环境、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四个方面。
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达115亿元
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许科敏表示,近期工信部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今年4月份,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月,工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也印发了《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支持重点、项目要求的条件和申报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同时,上报的项目进行公示以后才能上报。
三是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专家的评审论证意见,工信部提出项目建议以后,会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当中提出疑义的项目,工信部会组织调查核实;对公示以后没有疑义的或者经过核实没有问题的,工信部将予以支持。
四是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有骗取资金行为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的扶持,并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