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127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墓本情况表、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于2014年7月10日前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电话:0551-62602791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