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4.06.06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日前,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统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专项资金补助申请通知。
按照《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安徽省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凡省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包括企业购买研发设备、境外设立研发机构、获得国家级研发平台、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等)、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和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方面,均可以申请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