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财政局:
为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林业厅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结合全省林业发展和“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实际,现将2014年省级部分林业财政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当地林业工作重点,认真布置,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和对象、补助标准等要求进行认真审核。
二、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制,项目所在县林业、财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标准文本由项目所在地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项目标准文本的真实性由所在地林业、财政部门负责。
三、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并附“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相关材料,6月13日前以财农字号分别报送省林业厅计资处(1份)、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和项目牵头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指南和“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格式,请登录安徽林业信息网“在线下载”栏浏览下载。
附件:1、2014年油茶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2、2014年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经费立项指南
3、2014年竹产业发展资金立项指南
4、2014年森林防火及跨区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补助费申报指南
5、2014年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资金申报指南
6、2014年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资金申报指南
安徽省林业厅 安徽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