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
2014年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通知
各市农委: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91号)和《安徽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种﹝2014﹞87号)要求,为确保2014年安徽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落到实处,满足救灾备荒用种需要。现将2014年安徽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储备种子类型、数量及补助金额
2014年储备救灾备荒种子550万公斤,其中杂交稻种子250万公斤、杂交玉米种子150万公斤、常规水稻种子110万公斤、杂豆种子30万公斤、蔬菜种子10万公斤。
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储备种子的保管费用及银行贷款利息的补贴。
二、承储单位及要求
申报承储企业须持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储备种子的生产、经营权;要有满足承储要求的仓库、晒场和检验条件,有专业贮藏、加工、检验技术人员;有良好信誉,无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记录,近3年内未出现过重大种子质量事故。
同等条件下,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承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承储单位在7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同时报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逾期视为放弃。
(二)申报承储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书》;
2. 相应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相应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
3. 具有品种权种子须提交具有生产、经营权书面证明材料;
4. 仓库、晒场和检验设备自有产权证明材料、照片及说明;
5. 专业贮藏、加工、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所在地市级种子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和近3年内未出现过重大种子质量事故证明材料;
7. 储备种子审定证书、质量保证书以及储备品种介绍。
四、评审及公示
省农委、省财政厅7月底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承担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承储单位,并在安徽农业信息网和安徽种业信息网公示。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