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度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通函〔2014〕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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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探索解决宽带发展中面临的农村宽带发展相对滞后、高带宽应用缺乏、中西部地区用户上网体验相对较差等问题,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实施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重点支持范围和要求
(一)农村宽带应用和网络建设示范
支持在部分农村地区开展宽带建设应用示范,在提高宽带接入能力和普及程度的同时,探索农村建用结合的宽带可持续发展模式。
项目目标:一是支持试点农村地区提升宽带接入能力,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特色,以点带面开展农村/农业特色宽带应用示范;二是通过示范探索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与宽带应用协调发展的模式,探索和创新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地区宽带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提出1项或多项紧密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鲜明特色的宽带服务应用建设方案(例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应用、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社会管理应用等,可选择若干具体应用重点申报),同时对宽带服务应用覆盖的地域范围、人口,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实施的具体目标,项目的实施效果以及商业模式进行分析和说明;
(2)项目申报主体提出的宽带服务应用,应具有良好的市场或发展潜力,具备在全国同类地区进行示范推广的价值;
(3)项目应建设具备覆盖全省(区、市)农村用户能力的宽带应用平台,并在1个省级区域内选择2-3个示范县(约600个行政村)重点进行网络升级改造和宽带应用推广示范;
(4)在示范区域内,提供的宽带服务应用应能够覆盖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对于开展如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宽带应用,应能够在实施区域内完成相应服务机构的100%覆盖(例如,开展教育宽带应用的,应能实现实施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100%覆盖;开展卫生医疗宽带应用的,应能实现实施区域内卫生医疗机构的100%覆盖);对于开展其他农村/农业宽带服务应用,在示范区域内,宽带服务应用能够覆盖所有农村家庭宽带用户;
(5)项目完成时,在示范区域内,农村宽带用户全部具备4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家庭宽带渗透率比实施前(数据以2014年6月为准)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鼓励采用例如资费补贴等各种方式发展新用户。对已有的低速宽带用户实现至少达到4Mbps宽带接入速率的免费提速;
实施要求: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如联合申报,联合单位(不包括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二)高清视频业务应用示范
支持在部分城市地区部署高清视频业务平台及优化流媒体分发技术,拉动用户对高带宽应用的需求,探索通过高带宽应用提升光纤接入实装率、带动高带宽用户发展的模式。
项目目标:一是示范区域建设或升级改造高清视频业务平台,建设高清节目库,新增一定规模的高清视频用户;二是通过对应用基础设施能力的优化改造,提升示范区域内用户高清视频业务的体验。
项目要求:
(1)高清视频节目源应达到不低于1920×1080的分辨率,鼓励采用具有高压缩比的先进视频压缩算法,高清节目库容量不少于200TB;
(2)新增至少30万以上的用户(不少于2个省级区域)使用高清视频业务;
(3)项目开展区域内使用该业务的用户观看高清视频首次缓冲时间<5s,平均每小时卡顿次数<2次。
实施要求: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鼓励已具备全国性视频服务能力的大型互联网视频企业申报。(优先在“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中部署)
(三)面向家庭的社区综合宽带应用示范
支持在部分城市地区部署社区综合宽带应用平台及开展相关应用,拉动用户高带宽需求,提升高带宽用户渗透率,推动形成宽带基础能力和宽带应用相互协调发展的良性模式。
项目目标:一是重点支持部署社区综合宽带应用平台,开展基于宽带网络的家庭老人医疗看护、儿童健康和教育、信息服务、在线视频等应用;二是支持用户灵活接入,以创新应用拉动用户高带宽需求,提升高带宽用户渗透率。
项目要求:
(1)建成社区综合宽带应用平台,具备大数据采集和分析服务能力,支持示范社区内用户通过固定和移动终端访问各类应用;
(2)示范项目至少覆盖10个社区(建议选取1个省/自治区的两个城市各5个社区,或者1个直辖市的10个社区),每个社区服务家庭在2000户以上,要求示范社区已经实现光纤覆盖;
(3)项目完成时,示范社区家庭用户接入能力提升到20Mbps以上,且20Mbps家庭用户渗透率比项目实施前(数据以2014年6月为准)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4)申报主体应提出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和应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老人医疗看护、儿童健康和教育、信息服务、在线视频等应用;
实施要求: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与应用服务提供企业联合申报。(优先在“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中部署)
(四)宽带网速体验提升示范
支持在部分城市地区(优先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宽带网络优化升级,优化网络资源布局,提升用户感知网速和应用服务体验,推进宽带网络区域协调发展。
项目目标:支持通过利用多种技术和方式开展宽带网络优化升级,大幅提升项目开展地区的宽带传输速率,切实改善用户宽带网速体验。
项目要求:
(1)至少选择3个以上的省份进行网络优化的示范部署建设,增加和升级网络优化节点10-15个以上,带宽扩容450G以上,在项目开展省份内覆盖的宽带用户上网体验速率提升30%以上;
(2)研究网络优化的智能调度和智能路由技术,优化试点地区的本地互联网流量,试点地区的跨省流量降低50%,网内访问量提升30%以上,网内流量占比提升40%以上;
(3)鼓励网络升级支持IPv6,开展部分IPv6的应用。
实施要求: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二、项目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范;
(三)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能力、各种设施、技术和人员,自有资金必须落实到位;
(四)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法人代表或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实施能力并得到授权的人员。
三、项目申报与审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申请表》,编制《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其中,“农村宽带应用和网络建设示范”和“面向家庭的社区综合宽带应用示范”须经当地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签署意见。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开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补贴金额。
(三)后续将针对项目承担单位具体申报项目内容拟定项目合同,项目承担单位须依据项目合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项目承担、考核、验收等相关具体要求,在合同签订时将进一步落实。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申请表》和《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同时需附电子文档光盘1份)。
(二)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邮编:100804。联系电话:010-68206158。
附件:1. 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申请表
2. 宽带建设发展示范项目申请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