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畜牧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601号)要求,现将安徽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项目总投资1080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县级配套776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025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央投资补助标准。要严格按照养殖场实际出栏规模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具体为: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3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55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二、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抓紧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三、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发展改革、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优化项目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四、做好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本批投资计划实行月报制度,要定期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
附件:安徽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