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组织推荐省级产业集群
专业镇示范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专业镇发展的影响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经信委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示范点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4〕144号),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产业集群专业镇示范点申报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近年来,国家、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中小企业高度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专业镇发展迅速,我市产业集群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最初的粗放式规模发展到内涵充实的整合提升阶段,呈现出产业聚集程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带动性增强、集群产业链逐步延伸、产业主体向园区集聚、块状经济发展加快等突出特征,已成为推动县域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力量。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于10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专业镇基本情况、特色产业的集聚能力和成长速度、龙头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带动能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融资担保机构或村镇银行建设情况、当地政府的主要扶持措施和未来1-3年的发展规划等)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合肥市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陈华东,电话: 63537877。
关于组织推荐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示范点的通知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