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中小〔2014〕28号
关于继续组织推介合肥市优质工业
小微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精神,切实帮助工业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降低融资成本,加快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向在肥金融机构再推介一批有融资需求的优质工业小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介条件
1、在本区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方向,具有较高成长性,信誉度好的工业小微型企业。
2、工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具体大、中型企业以市统计局公布名单为准。
二、上报材料
1、《合肥市优质工业小微企业汇总名单》附件1
2、《工业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推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推介要求
1、此次推介为本年度最后一批,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防止遗漏,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申报企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表中内容要真实,不能有漏项、缺项。
2、请企业在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中小企业局栏目下载(网址www.hfgj.gov.cn)表格附件1、附件2,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贸部门。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将推介企业材料收集完整后,审核汇总上报。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于11月25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综合处,邮箱:hfszxqyjzhc@163.com。联系人:祖兵 、潘中荣,联系电话:63537871、63537872。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