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委、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合政〔2014〕62号)文件精神,按照《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经信法规[2014]207号)要求,拟于近期受理新型工业化政策“事后奖补”类奖励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1月10日— 11月14日
二、申报方式
“事后奖补”类项目在市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报。窗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现场初审。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一)政策第9条:企业节能奖励
1、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1)申报条件:
①项目在2014年竣工,达到稳定运行状态一个月以上;
②工业项目年节能量达到500吨(含500吨)标准煤以上(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③工业以外项目年节能量达到100吨(含100吨)标准煤以上(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④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对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奖励50%(节能服务公司须在国家工信部及国家发改委备案)。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说明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205-1表,上年度及本年度各期);
③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双方均须申请列入项目库,并提供项目合同;
⑤市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计报告。
2、支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1)申报条件:
本市工业企业采用列入国家、省、市推荐目录的本地产品和技术,在本市范围内实施节能减排项目。按当年采购额5%给予一次性补助。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件2);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购置清单;
④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购置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⑤采购的新技术新产品列入国家、省、市推荐目录的证明材料;
⑥项目立项或备案文件;
⑦项目环评审批文件;
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咨询电话: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0551-63538803
(二)政策第10条:企业创新奖励
1、首台套装备奖励
(1)申报条件:
2014年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省级奖励资金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装备工业处 0551-63538578
2、首购首用本地自主开发的IC芯片补贴
(1)申报条件:
本市整机企业采购本地企业自主开发的IC芯片首次达到全年100万片的,给予采购金额的20%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包括整机企业和IC设计企业);
③采购合同、发票、转款凭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电子信息及软件处 0551-63538780
3、国家级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
2014年被评定为国家级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国家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1)申报条件:
2014年被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复评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国家相关认定文件、复评文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科技处 0551-63538990
(三)政策第11条:两化融合奖励
1、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评估对标奖励
(1)申报条件
按照工信部《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和省经信委《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标准,通过贯标体系评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优秀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④两化融合优秀示范企业认定书;
⑤两化融合贯标认定书。
2、支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
(1)申报条件
按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当年新认定为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文件;
④签订的建设目标任务合同书。
3、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公共平台奖励
(1)申报条件
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服务机构或公共平台。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省级以上两化融合服务机构或公共平台认定文件;
④签订的建设目标任务合同书。
咨询电话:信息产业推进处0551-63538782
(四)政策第12条:信息消费奖励
1、推进“翔计划”工程
(1)申报条件
根据合肥市政府与百度公司签署的《合肥市“翔计划”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列入“翔计划”的200户中小企业,由百度公司为企业提供百度推广网络搜索营销服务。百度(或代理)公司在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后,按每户5000元标准申报政府补贴。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翔计划”中小企业花名册;
③百度(或代理)公司与“翔计划”企业签署的百度推广服务合同(代理公司附“百度地区代理授权证明”)。
2、推进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
对由市政府招标确定的工业云服务平台,至少为100户中小微企业提供网络基础设施、设备租赁、数据托管、流程外包等工业云服务的,在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贴。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服务的中小微企业花名册;
④云服务平台运营单位与中小微企业签署的服务合同;
⑤签订的建设目标任务合同书。
3、支持搭建“数字家庭体验中心”
(1)申报条件
对按照《合肥市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认定为“数字家庭体验中心”(或“信息产品体验促销商店”)的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数字家庭体验中心”认定文件。
4、国家重点信息消费产品奖励
(1)申报条件
当年新认定为国家重点信息消费产品的工业企业。同一企业多种产品不累计奖励。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国家重点信息消费产品认定文件。
咨询电话:信息产业推进处0551-63538782
5、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奖励
(1)支持条件:
上年度获得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③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表;
④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批复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批复。
咨询电话:电子信息及软件处0551-63538780
(五)政策第14条:园区基地奖励
1、创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奖励
(1)申报条件:
2014年获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文件。
咨询电话: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处0551-63538816
2、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奖励
(1)申报条件:
2014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认定证书或文件。
3、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
(1)申报条件:
2014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认定证书或文件。
咨询电话:中小企业局 0551-63537877
(六)政策第15条:质量奖励
1、全国质量奖、安徽省质量奖
(1)申报条件:
2014年获得“全国质量奖”、“安徽省质量奖”称号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国家、省相关认定文件和证书。
2、国家质量管理小组、全国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奖励
(1)申报条件:
2014年经过工信部门推荐的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全国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 称号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国家相关认定文件和证书。
咨询电话:科技处 0551-63538990
附件1:合肥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xls
附件2:合肥市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补助资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