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
皖经信办函〔2015〕55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经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促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在全省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责清单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皖政〔2014〕76号)以及省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现就做好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目录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内容
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其他权力等三类事项和其他适合进驻中心的事项。(省经信委权力清单请至省经信委网站查阅:http://www.aheic.gov.cn/info_view.jsp?strId=14147387081889131&view_type=0)
二、工作要求
1. 请各市、县(市)经信委(经委)按照要求分别填报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附件1、2)。事项名称填写要准确无误,子项名称为最底层项目名称。
2. 市、县(市)权力清单已经确定的,除报送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外,还需报送已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适合进驻中心的事项;权力清单未确定的,结合本单位职能按照实际情况填报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其他权力等三类事项和其他适合进驻中心的事项。芜湖市、铜陵市、滁州市、池州市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进展较快,可咨询借鉴。
3. 请各市经信委(经委)将本通知发至所属县(市)经信委(经委),并汇总所属县(市)经信委(经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后加盖公章,于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报送至省经信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办)(联系人:吴合金,电话:0551-62871893,18955170027,电子邮箱:17423965@qq.com),同时报送电子档。
4. 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专业性强,请各市、县(市)经信委(经委)高度重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并按时报送。
附件:1. 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
2. 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
3. 政务服务事项类别解释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