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信节能〔2015〕 71 号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
推介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委(经委、经促局):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5]2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各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委节能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周广莺; 联系电话:0551-63538803;
附件:
1、 皖经信节能函[2015]210号.zip
2、皖经信节能[2014]111号.zip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