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农牧〔2015〕2号,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1.资源范围。列入2014年农业部公布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农业部2061号公告),或2009年省农委发布的首批26个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皖农牧〔2009〕154号),或2011年版《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记载的资源,以及国家级新发现资源。优先支持原产地、主产区申报,兼顾多点保护。
2.申报数量。依据各地纳入国家和省级保护名录的资源分布情况,提出各市第一批申报品种范围和数量(见附件1)。各市每个品种限报1个。
二、申报材料
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申请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符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申请报告;
(三)保种方案、系谱、保种选育记录、技术力量、技术规程、管理制度等档案资料;
(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保种场和从事活体保种的基因库,应当提交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事濒危、抢救性保护品种的保种场可提交市级许可证。保护区需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保护区的文件(规划、公告)。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请各市、县(区、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分别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里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必要时,组织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进行现场考核。符合条件的,我委将确定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并予以公告。
2.请各市和广德、宿松县农委(畜牧兽医局),负责汇总本辖区申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正式行文,将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并发送电子版本。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做到有关保种单位广泛知晓、自愿参与。
2.省级保种场(区、库)的建立和确定,依据资源规划分批申报,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如辖区确无达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保种主体,可暂缓申报。
3.已被农业部公布为国家级保种场(区、库)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申报,将按程序列为省级保种场(区、库)。
4.省农委对省级保种场(区、库)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加强培训与指导。省级保种场(区、库)要根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善保护利用方案,确定一名首席专家,明确一个技术依托单位,加强基础设施改造,规范保护行为,确保资源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
五、联系方式
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
联系人:王 恒 0551-65393062,18956048931
涂小璐 0551-65393062,18956048876
电子邮箱:ahxbzx@163.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邮编:231283)
附件:各市申报品种范围和数量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各市申报品种范围和数量
1.合肥市:安徽白山羊、巢湖麻鸭。
2.淮北市:淮北灰驴。
3.亳州市:皖北猪。
4.宿州市:淮北麻鸡。
5.阜阳市:皖系长毛兔。
6.淮南市:淮南麻黄鸡。
7.滁州市:皖东牛、天长三黄鸡。
8.六安市:江淮水牛、皖西白鹅、淮猪。
9.芜湖市:圩猪、五华鸡。
10.宣城市:皖南中蜂、雁鹅、皖南黄牛。
11.铜陵市:皖南三黄鸡。
12.池州市:皖南黄牛。
13.安庆市:安庆六白猪、枞阳黑猪、淮南麻黄鸡、大别山黄牛。
14.黄山市:黄山黑鸡、皖南花猪、皖南中蜂。
15.广德县:圩猪。
16.蚌埠市、马鞍山市,宿松县:可根据实际申报。
注:各市每个品种限报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