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产业函〔2015〕336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5〕150号)和《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类型及数量
2015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以这些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如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各市、直管县按照本年度名额分配数量申报(附件1)。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请在2015年5月10日前,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集中报送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二、关于2015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2015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为2014年认定的24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2015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要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6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利于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加大设计创新投入,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按照申报要求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截止时间,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联系人: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余卫兵;联系电话:0551-62871855,邮箱:ywbthhf@163.com。
附件:1.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名额分配表
2.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5〕150号)
1. | 附件1--3.doc |
2. | 工信厅产业函【2015】150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