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文,开展2015年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列入试点示范的项目省财政将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申报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的要求包括:具有良好社会经济和产业基础的设区城市,已成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组织机构,具有较强的科技开发、生产组织能力,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和部品构件研发、生产、应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制订本地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应在试点期内较好地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试点任务,并充分发挥试点带动作用,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带动当地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业升级转型,形成有特色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模式。首批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可根据工作进展申请连续补助。 示范基地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要求是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装修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集成、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能力,建立了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生产、建造、科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能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并对本领域起到示范、引导、辐射作用的企业和科研机构。首批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根据实施进展可申请连续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