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补助资金2045.51万元。经项目征集、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资金拟分配用于以下项目:一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补助资金504万元;二是扬尘治理项目补助资金700万元;三是燃煤锅炉淘汰项目补助资金431万元;四是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补助资金410.51万元。
现将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具体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月11日至1月19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合肥市环保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市环保局 吕亮 电话:63508125
市财政局 孙华 电话:63532078
附件:2016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