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特函〔2017〕2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定第七批省级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农委,广德县、宿松县农委:
根据省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特函〔2016〕658号)要求,经各市申报、省农委初审、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合肥市庐阳区等5个县(市、区)为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巢湖市经济开发区三瓜公社等20个园区为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予以公布。
各示范县、示范点要进一步按照创建活动要求,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城乡居民度假休闲的新去处、传承农耕文明的新载体,成为产业精准扶贫的新业态。
附件:
1.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名单
2.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