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消费函〔2018〕610号
各市、省直管县经信委:
为加强我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推进纺织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8〕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市、省直管县经信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平台)积极申报,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填报《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我委将按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管理办法》(工信部消费〔2016〕39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核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平台)择优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
三、有关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及电子版)请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蔡传林,联系电话:0551-6287189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